学习年限内往届相关同学:
按照学校学历、学位证书申请的相关要求,现开始受理相关往届同学证书申请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:
2016年6月及以后结业,在学习年限内(本科含在校时间共计6年、专科含在校时间共计5年)未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同学。(即2013级、2014级专科,2012级、2013级本科)
学习年限已超期的同学按教育部41号令相关规定将无法申请学历、学位证书,可申请结业证书。
二、申请条件:
学历证书申请条件: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标准,所有课程成绩通过;留校察看期已满。(提交模板参照附件1)
学位证书申请条件: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标准,所有课程成绩通过;未受处分;综合英语成绩合格。(提交模板参照附件2)
毕业证明书申请条件:个人情况说明;登报启示声明证书遗失;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。(提交模板参照附件3)
结业证书申请条件:在校学习期满结业;已到学习年限需要结业证书。(提交模板参照附件4)
注:因考虑部分学生的工作或出国等实际情况,故将申请时间提前。部分重修成绩尚未完全发布,学生可先行提交申请,重修成绩发布后,教务处将统一毕业审核,如人才培养方案未达到学校要求,将无法通过毕业审核。请相关同学务必知悉。
三、提交表格及资料说明:
1、表格:下载附件中相关申请表格,打印成A4大小,手写填写并本人签名,现场需填写编号。
2、照片:每张申请表须从学信网下载打印2寸一张(申请双证的同学需附2张照片),要求与学信网照片一致,像素清晰,背面手写学号、姓名。
3、其他附件按申请条件内要求为准。
四、提交时间:
即日起至1月22日中午12点前
五、提交地点:
成都校区校区西区1-316办公室 田老师
六、其他说明
1、证书申请按批次进行申报,如本批次未按期提交,将于2018年5月批次受理,请注意提交申请时间。
2、申请表本人填写签字后可由他人代交。
3、本批次预计证书领取时间1月底,证书审核制作完成后将发布证书领取通知,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。
教务处
2017-1-14